近年来,德国社会、尤其是德国工业界都在埋怨来自中国的非法复制甚至工业“间谍”,并因此引起了德国工业界对来自中国的留学生的戒备,自然多少造成这些留学生毕业后在德国工业界谋职的困难。《明镜》周刊发表了文章“黄色间谍”,许多在德华人提出抗议甚至起诉。其实只是从刑法角度向检察院提出对该杂志的犯罪检举,而没能从新闻法、即私法角度提出真正的起诉。50年代《明镜》周刊曾非法获取并披露了德国最机密的军事情报(北约在德安置核武器),最后都被法院判为无罪,甚至就因为德国国防部向《明镜》周刊提出了犯罪检举,成为政治丑闻,总理阿德纳、国防部长斯特劳斯双双下野。所以,旅德华人向《明镜》周刊就因为文章“黄色间谍”而提出刑法检举,被检察院驳回;接着起诉检察院(而不是《明镜》),又被各级法院驳回,早在预计之中。只是在群情激愤之际,笔者也不敢乱发言论而成为众矢之的。但激情过后还是应当回到理性,真正要维护留德学人的权利,就必须冷静思考这一事件的背景,“黄色间谍”只是在德国大气氛下的一个新闻产物而已。知己知彼才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基础。
剽窃与假冒
要促使科技进步,就必须保障知识产权,否则哪个个人愿意投身大量时间、精力去从事研究?哪个企业愿意投资大量资金去搞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一个电钻的开发,公司投入的开发资金都在150万-200万欧元,这些先期投资都要等产品上市后加入到销售价,5年左右才能收回开发成本。更何况许多新开发的产品由于种种原因还不一定能投入市场,这些投资也都要加入到该企业的其它产品价格中。如果哪家厂非法仿制,不仅省下了开发资金,而且因为成本低而可降低市场价格,还冲击了真正投资开发该产品的产品市场,成为对开发厂家的经济惩罚。微观经济上,这显然违背市场经济的平等原则;宏观经济上,这打击了整个社会的科技发展,影响到该国的税收、工作位置等。
德国司法部统计,德国由于别人剽窃或冒牌德国产品,给德国国民经济每年产生250亿欧元损失,损伤七万个工作位置。更为严重的是,有些食品、药品的仿制,仿制者没有真正的配方,于是假货、毒货遍布市场,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在假冒药品中,60%是根本没有药效的胶囊,而16%为有毒物质。
在世界剽窃和假冒产品市场上,中国产品独居鳌首。据德国机械和装置协会VDMA统计,中国剽窃产品占全世界剽窃产品的71%,这不得不引起世界工业国家的重视。究其原因可能有三点:
一、法制:2001年中国进入WTO后接受了国际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产生了几乎非常现代的法律。但中国没有独立司法,司法受制于各级政治领导者,造成很多地方政府、法院、检察院事实上为一体,严重的腐败造成官商结合,所以受知识产权侵害的企业根本无法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造成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名存实亡。
二、传统文化:中国的文化传统本来就很少有知识保护——欧洲成文的知识产权历史也不长,但不成文的较长——儒家还就提倡学习别人,取长补短。而经过这几十年的传统文化破坏,社会道德堕落,唯利是图、笑贫不笑娼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所以社会上或企业中,谁能非法获得国外高技术,不仅没有犯罪感,还被人看作有能力;只要能发财,全社会都会羡慕他,这实际是对犯罪行为的鼓励。甚至还有人认为,接受国外的先进技术何罪之有,西方人使用火药和指南针是否也付给中国专利了?
三、工业结构:中国以往是典型的封闭式经济,因为政治原因而隔绝了与东、西方的所有交往。这就要求中国必须有完整的经济体系,尽管只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上。随着经济开放,国外技术进入中国市场。因为中国以前完整的经济体系,即各行各业都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基础,筹备了技术人才,所以能较快吸收国外新技术投入自己的产品。加上中国人的勤劳,于是国民生产的所有领域都一起起飞,假冒产品当然也跟着全面起飞,于是在数量上自然就占世界的71%。
四、国外企业看到中国市场与廉价劳动力,纷纷前来中国投资,自然带来了新技术。但新技术进入了一个几乎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度,其被盗版的情况就必然的了。前些日德国软件的龙头企业SAP老总来德国议会诉苦,说中国将推出一个软件标签法,表面是保护软件不被盗版,实际是将非法盗版的软件再合法化,所以要德国议会与中国政府交涉。
违法行为
十年前就读到德国企业家协会传下的不少关于中国窃用西方技术的专文,提醒德国企业人员来华要当心。文中作了许多惊险的描述:中国几乎每个涉外旅馆的房间里都装有摄像机,中方经常会派一些年轻女子来勾引你下水……似乎中国窃用西方先进技术都是政府行为,只有政府才可能在每个旅馆里下令安装摄像头呀,装摄像头的时候怎么知道以后这里会有哪位洋人来入住?
其实我想,早期80年代的中国政府还真会投资钱财来买通留学人员收集国外经济情报,每月给两、三百欧元的补助,与德国经济界打交道,定时写点经济报告。但今日的中国政府可能不会这么做了,也没必要这么做。经济资料比比皆是,还用得到花钱去买吗?要政府投资的,可能是针对西方的国防工业,而不可能是民用工业。现在大规模窃用西方技术资料的其实都是各个企业的企业行为。这个企业生产哪种产品,就想通过种种渠道获得西方同类企业的资料。投资是这家企业,盈利也是这家企业,与政府何干?但正因为是企业行为,中国的企业这么多,遍布在各个工业领域,都想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相应西方工业国家企业的资料以改进自己的产品,所以广度、规模就相当大,形成了一个新的市场。几年前中国政府逮捕了一位华人所谓透露中国情报,释放回美国后又被美国逮捕,说是泄露美国的技术情报,成了双重间谍。其实,这些人就在中、美双方收集资料,哪些资料能卖钱、能卖给谁就去卖,哪顾得上主人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如果阿拉伯人愿买,他也一样卖。)
其实,想获得其它企业资料的行为在西方工业国家也同样存在,只是没有这么严重,或不以这样露骨的犯罪形式,谁也不愿为自己工作的、但不属于自己的企业去坐牢。有一次专业会上与一位竞争企业的经理闲聊,我说,你们产品的技术情况我比你还熟悉,因为我为了开发,研究了主要竞争企业的同类产品。他听了一怔。过后通过掠头公司偷偷来找我,愿高价聘请我,这样,我们公司的所有最新技术不用“剽窃”,就合法地成为他们公司的技术了。当然被我拒绝了。
但今日的海外华人成为一种特殊群体,一方面不想回国而留在国外企业从事技术研究和开发,同时国内同类企业又这么需要这类技术。于是略微贪财一点的人,就利用回国探亲机会去赚点“外快”,而这种行为本身,严格说来就构成了“泄露技术情报”,因为你的许多“知识”本身就属于你所被雇佣企业的“知识产权”,更何况如果你还带去了一些书面资料甚至图纸。有些学生去企业实习,刚好认识国内同类企业的人。实习本来没挣几个钱,如果下载几张图纸卖给国内企业,不就可以顺便多赚几个钱?实习者哪能知道哪些图纸是技术上重要的,于是下载了许多图纸,这就更成为赤裸裸的“偷窃技术情报”。
有些“泄漏技术情报”甚至是无意的。在这里从事了这么多年的研究和开发,回国探亲时母校让你做几场专业报告,而且就希望你讲一些国外的最新技术,否则还有什么意义?你在报告中所讲的例子,能保证不是你企业的“最新技术”?留德学生中有许多专业协会,经常举办专业研讨会。一位朋友到专业协会去做一个报告,这之前他将报告内容和图像给企业的主管看了,问是否能讲?主管说问题不大。他在做报告时特地表示他今天的报告得到了企业的认可。主持人与下面听众大为惊奇,这还用请示?——那说明其他报告人都没有事先请示过,可见专业协会的讨论会也是一个“泄漏技术情报”的危险地带。有一次公司让我给一个代表团做个科研介绍,我口若悬河地一口气讲下去,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急得直暗示我可结束了。过后埋怨我:你怎么能把我们企业的最新技术都说了?!我说,我怎么知道哪些技术是先进的?我看都是最最基础的东西。过后就想,如果这批听众是中国人,我还真会惹上“泄漏技术情报”之嫌呢。
后 果
无论你是有意偷窃还是无意泄漏技术情报,都是犯罪行为。少则罚款,多则判刑。而且中国各个工业领域的发展急需各种技术信息,从而提供了这么大、这么诱人的市场,就很难免不少留学生会陷下去。德国警方设立了24小时的热线电话,一旦发现立即追查逮捕。即使你逃回国内,因为中、欧之间没有相应的警方合作关系,但你的姓名等资料已经进入数据库,且全欧洲通用,你这辈子都无法重返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了,这且不是更大的个人损失?
因为中国产品的剽窃量这么高,西方国家都盯着海外中国人。海外中国人又这么多,靠西方国家的警方也无法盯着一个个中国人。于是许多企业家协会纷纷写资料告诫下属的各个企业,希望各企业能自我防备,靠警察是不够了。达姆斯达特大学的法学教授R.Erd和企业经济教授M.Rebstock专门合作完成了一个科研题目:中国的产品与商标剽窃。科研报告中详细研究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尤其是德国企业如何在中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免受侵害。可见,中国侵犯知识产权不仅是世界冠军,而且成为德国大学的科研项目。
在今日这个对中国非常敏感的时代,个别留学生在德国偷窃或泄露技术情报,就给普通留德学生造成了就业困难,至少被德国企业造成了许多偏见,对中国毕业生的录取都存有戒心。可以说,极个别留学生的偷窃技术情报行为造成了更多人的谋职困难。所以,我们留德学生不仅要抗议德国社会对中国留学生的偏见,更要痛恶那些真正偷窃技术情报的国人。偷窃不是爱国,在企业偷窃一张图纸与在商店偷窃一双鞋子是一样的可耻,就像父母绝对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去偷窃邻居家的东西回来一样。
同时,要提高知识产权的法制意识,无论在德国还是在中国做专业报告,要时时提醒自己别为了介绍先进技术而无意之中泄漏了技术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