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导报》2000年第6期文章选登

多瑙河畔的MBA之梦

一个中欧合营的工商管理硕士班与“中国未来的总经理们”

王凤波

      近年来,中国兴起了MBA热。

MBA常常引起关于10万美元高薪的遐想,MBA文凭被看成是通往财富的金桥,是进阶高级经理阶层的通行证。无论是在校的本科大学生、研究生,还是在职的普通乃至高层企事业管理人员,读MBA成了一种最热门的选择,与此相应的是中国MBA办学市场的空前繁荣。从1991年教育部委托9所高等院校试点办MBA到现在,全国已有56所院校办各种全日制和在职MBA培训班,但仍远远不能满足MBA的市场需求,1997年开始实行的MBA全国联考更是推动了MBA市场需求的膨胀。随之而来的便是MBA学费的水涨船高,据说清华、北大、复旦等MBA班的学费已达5万多元。MBA学费昂贵,办学者利润丰厚,因此,不但国内的众多高等学府对MBA办学趋之若鹜,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上,一些国外的商学院也瞄准了这一诱人的市场,争先恐后通过与国内高校或政府、民间机构联合办学,以分得MBA市场的一杯羹。尽管教育部成立了专门委员会来试图规范MBA市场,但各种MBA研究生班和国际培训班依然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在各种媒体上大做广告,一时间鱼龙混杂,真伪难辨。

    在德国和奥地利多瑙河畔接受专为培养“中国未来的总经理们”而设立的两年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育,得到“德国最好的管理学讲师”的授课,毕业后得到“国际承认的工商管理硕士头衔”,在德国的企业中实习并“将作为该企业的中国分公司的总经理为该企业在中国工作”,面对这一系列让人心动的条件和前景,25岁的余雯小姐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她在北京待遇优厚的外企工作,于1999年7月来到了德国。然而今年3月,她却不得不离开了德国,她的所有的关于MBA的梦想都化作了泡影,她所认识的多瑙河,依然只是飘荡在空中的斯特劳斯的旋律。

 一、余雯的两天半MBA教育

      作为《德国导报》的记者,笔者在今年2月26日收到读者余雯的来信,反映她在德国的EMBA求学遭遇。    

余雯在信上说,1998年11月,她在《北京购物精品指南》报上看到一小块广告式文章“到德国去读MBA”,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便到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咨询策划中心办公室(国务院侨办招待所)了解具体情况 。工作人员汪建先生给她和同时在办公室的几位来了解情况的人发了第二期EMBA招生简章,简章的题目是“致中国未来的总经理们”,说这个项目是赫克及宋氏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德国斯坦拜斯管理学院与享有盛誉的奥地利多瑙大学联合发起和承办,由多瑙大学授予的硕士学位是国际承认的学位。最吸引人的是每个学生均有一个德国实习公司,实习公司均想在中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两年后学生将作为实习公司中国分公司的总经理在中国工作。该简章还说,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政策策划中心为参加者和企业提供了国家级的保证。

这一系列诱人的条件和机会使得余雯动了心,她于是报了名。汪建先生通知她德国方面将有斯坦拜斯于99年1月来中国进行笔试和面试。余雯原以为享有盛誉的多瑙大学入学考试一定难度很大,因此在家好好准备了一通GMAT。考试时才知道不过是被要求当场用英文或德文写一篇某行业德国企业进入中国的前景分析,随后的面试只是用英语回答几个简单的问题。

       3月初政策策划中心通知余雯已经被录取,但最后的完全录取要等到校方为她找到实习公司才算。余雯当时觉得有点纳闷,不知道实习公司为什么这般重要。

      99年4月底余雯得到最后通知:德方为她联系了一家德国实习公司,所以她就算录取了。这样,不需出示TOEFLE和GMAT的成绩,不需参加任何其它形式的入学考试,余雯就成为了第二期EMBA项目38位中国同学中的一员。

     按政策策划中心要求,余雯于五月初交了相当于3000马克的人民币作为“中介费”以及5000马克的“管理费”,共计8000马克必须交现金,而后她拿到一张收据(3000马克)和一张白条(5000马克)。交出现金后余雯在由办学一方拟好的两份合同上签了字。

    按照余雯信中的介绍,七月二日到达德国后,她亲眼见识了位于斯图加特市附近的绅士峰奔驰街33号(合同的中译本是这样译的,德文Benzstrasse33, 71083 Herrenberg)斯坦拜斯管理学院:两间办公室,三四名正式员工(外加七八个实习生),没有校园,没有固定教室,没有专职教师。第一个月,学员们在临时租用的教室上了两天课,上课时没有课本,只发了几张打印的资料就开讲。上课教师有的是从外面请来的,有的则是斯坦拜斯学院的工作人员。令她瞠目结舌的是,斯坦拜斯的EMBA项目主任安妮特·谭休女士,本是神学专业毕业,在跟着第一批学生旁听了几节管理课后,堂而皇之地走上第二期的讲台,为学员们讲述“管理战略”。

    七月份,余雯在德国很快就认识了一些第一期EMBA的同学。据第一期学员讲,他们只去多瑙大学上过一次课,问及对这所“享有盛誉的多瑙大学”的印象,有人失望地告诉她,多瑙大学是一所没有本科生的进修大学,教舍是三栋旧楼,主楼看起来似乎是由一个工厂的厂房改建的。想象中的国外大学的图书馆都是很大,而多瑙大学的图书馆却很小,大部分是期刊杂志。唯一的电脑室学生平时不能使用,除非有电脑课。听完这番描述,余雯开始怀疑这所大学授予的硕士头衔是否真的如招生广告上所说是“国际承认”。因此,余雯小心翼翼地询问了斯坦拜斯院长茨克法博士,博士显然不快,点头称是。

    到了德国以后,余雯才真正搞明白了实习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同其他同学一样,她的主要时间是到实习公司上班,一般是从早到晚全天工作,而学习只是每月一次,一般被安排在周末的两三天内进行。 余雯感到这根本不是合同上所说的“实习是在学习中进行的”,而是“学习是在实习中进行的”。实习的内容大多是简单的办公室杂务,实习公司没有把自己当成未来的中国公司的经理来培养。按合同规定,学员两年的实习工资(DM43,000)要以“学费”的名义直接被转到斯坦拜斯和赫克宋公司银行账号。自己用两年的人生最宝贵的青春时光在办公室里打杂,所得到的只是每个月一次的两天半课程。她有种被出卖了的感觉,觉得自己成了为别人挣钱的廉价出口劳工。

    余雯的实习公司是斯图加特一家广告社。第一次与实习公司的总经理见面,余雯问及该公司今后在中国市场的打算,对方的回答令她大吃一惊:“我们从未打算进入中国市场。”余雯清楚地记得招生广告上明明写着“学生工作的实习公司都想在中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学习两年后学生将作为该企业中国分公司的总经理,为该企业在中国工作。”实际上这是此项目吸引她的原因,也是此项目的卖点。这更加强了余雯对斯坦拜斯动机的怀疑:无论德国公司有没有进入中国市场的计划,只要肯出钱,他们就会把一个实习生的名义兜售给它。“未来中国分公司的总经理”只是一个幌子而已。

按照余雯信中的描述,她其实在该公司工作了还不到一个月,因为按照项目计划,她和同期的同学必须在八月至十月间回国为公司作“市场调查”。由于她的实习公司根本不想进入中国市场,在确定市场调查题目时,余雯就被告知这个“市场调查”是为公司的客户以及潜在的客户服务的。这家广告社是制作工业产品样本的,她的题目就变成了“一个德国的工业公司如何通过广告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余雯此时并不知道,她的在德国接受的MBA教育在总共只上了两天半课后便已经划了句号。

按照余雯信中的说法,7月31日至11月10日期间,她在国内到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做中国市场调查。由于没有固定的调查行业和特定的公司,她带着广告社的一些工业广告样本走访了近300家国营私营独资合资企业,调查结果用符合科学规范的统计方法加以显示。十一月十一日,余雯回到德国,把实习报告交给了公司。谁知在11月19日,实习公司突然通知已将她开除,理由是:一、她所递交的市场调查报告不符合公司要求;二、她的德语不好,但又不好好学德语。后来余雯从实习公司人事处得知,就在她被开除的前一天,斯坦拜斯的负责人秘密到她的实习公司,请实习公司立刻将她开除,并许诺实习公司从第三批中再安排给该公司一个实习生。本来,当时实习公司只是对与余雯的合作表示不满,还没想马上开除她。余雯说,她不明白斯坦拜斯为什么要这样做。开除她后再安排下一期的学员进来,从而能多赚一个学生的中介费,这是她能想到的斯坦拜斯怂恿实习公司开除她的唯一理由。

     信中说,三天后斯坦拜斯找余雯谈话,表示不会帮她找新的实习公司,而是给她两个月的时间自己去找新的实习公司,但是所有的求职信必须通过斯坦拜斯签字才能发出,否则不能继续这个项目。十一月二十六日,当她准备好所有的求职信请斯坦拜斯签字时,他们突然拿出一份协议书要求她签名,并说她若不签名,不但所有求职信不能发出,她还会被立刻开除出项目。这份协议书上除了重复了实习公司开除余雯的理由,还指责她在国内市场调研期间没有参加斯坦拜斯在北京为学员组织的一次研讨会和一次德语考试。协议还规定,如果余雯在12月10日补考德语不及格或者12月16日之前自己没有找到实习公司,她就要被开除并限期离境。余雯拒绝在这份由他们一手拟定的、对她明显不利的协议书上签字。

当天回到住所,房东来通知余雯七天之后必须搬家,因为实习公司按斯坦拜斯的要求将在十二月三日那天取消她在当地的户口。余雯在信中描述说,她当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顿时觉得天旋地转,想到自己一个弱小的女孩子,在德国无亲无故,人生地疏,住所偏僻,七天后将手提两只衣箱在漫漫大雪中茫然四顾,无处安身。那几天,她常常一边看着窗外的皑皑白雪,一边流着无助和伤心的眼泪。

十一月三十日,斯坦拜斯给余雯开来一份正式的开除通知书,大意是因为她没有在十一月二十六日的“协议书”上签字,所以将她立即开除。开除通知书还威胁她必须三日之内离开德国,因为三天后,她在当地的户口将被取消,到时她的签证有效期只剩两个月。在德国,大概没有哪一个房东愿意将房子出租给一个签证只剩两个月的人,这样她即便不离开德国也将无处可归。

余雯最后总结道,这个EMBA项目非常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广告内容虚假不实,语言故意含糊不清,有欺骗之嫌疑。例如,多瑙大学只是一所进修大学,并不是有本科生的的大学,而广告宣传中对“进修” 二字根本不提。根本不具讲师资格的神学院毕业生都堂而皇之地走上MBA的课堂讲课,而广告上却说它是“由德国最好的管理学讲师授课”。二、承办这个项目的斯坦拜斯和赫克及宋氏公司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办学方式很不认真,,在实习公司的安排上擅自违约,教学管理混乱,象是在办野鸡学校。一部分实习生通过实习根本得不到合同和广告宣传上的收益,使得有的实习生更象是廉价的劳务输出。三、办学手续不公开不透明,在中国办理入学手续时采用现金交易,不开正式收据,参与此项目的某些部门在外汇和税务问题上有疑点。三、不顾中国学生的人格尊严,侵犯中国学生的权益,利用中国学生对德国法律的无知和语言障碍,动辄以“限期离境”来威协恐吓中国学生。

 

二、   眼见为实

     2月17日,我通过来信上留的电话找到了余雯。我向她表示,我们《德国导报》对她来信反应的情况很关心,很想对她进行当面采访。余雯表示非常愿意接受采访,并答应立即与同学们联系,争取有更多的人能够接受我的采访。

     2月18日晚,余雯打来电话告诉我,次日(2月19日,星期六)上午九点钟起第一批学员要在斯图加特上课,是一个绝好的实地观摩和采访机会。

    由于余雯的信中提到“神学系毕业生登上MBA讲坛”,我对这一项目是如何上课的格外感兴趣,遂决定第二天去实地听听课。为了能在不干扰上课的情况下进入教室,我必须九点钟前赶到上课地点,因此第二天凌晨四点钟就爬了起来,五点钟时我已经上了路,由我所在的城市美因茨直奔斯图加特。

按约定我于八点半赶到了斯图加特火车站与余雯碰头,然后我们一同去上课地点。由于对斯图加特市内路线不熟,并且不好找停车位,赶到位于市中心的上课地点时已经是9点半了,算是起大早赶了个晚集。幸好有两位学员迟到,我就跟随着他们走进了教室。

教室是一间会议厅,四、五十名中国学生坐成四排占据了大厅的一小部分。讲师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我进去时他正在用彩笔在可以翻动的演示纸上画一个眼睛。学生人手一份复印的讲义,上面印有提纲性的标题和没填进内容的图表,由学生根据老师的板书在讲义的空白处记笔记。

老师说话一字一句,速度很慢,显然是考虑到听众的德语听力有限。大部分人在认真地听讲,手里拿着德汉字典,遇到生词,就赶紧察字典。我注意到,学生的词汇量很有限,老师说出Praeferenz(德语,偏好或优先选则的意思)这样的在经济学里常见的词,好多人都要查字典。 也有少数学生干脆就没有注意听讲,而是在下面聊天或者传看中文杂志。

    我不知道那天的上课内容是属于教学计划中的哪一部分,只是看到学生手里的讲义封面印有 Praxis-Workshop: Dialogmarketing字样。那天的内容包括市场营销的顾客分类、口头和书面推销宣传、公司形象等。对于我来说,内容还是颇有趣味的,不过我无法判断它作为一个MBA课程的质量。我在大学里听过Marketing讲座,讲师一般都有提纲、讲义和参考书目等,所讲的理论和观点也都指出出处。而这一堂课上,老师在介绍一种营销理论或技巧时,并不给出该理论的出处,也没有指出在哪些参考书上可以查阅,这使得整个讲课内容有些凌乱和缺乏系统性。中间有一次小组讨论,十来个人一组,讨论如何在中国营销德国的杜鹃挂钟(Kuckucksuhr),这大概相当于MBA教学中的精髓部分——案例分析了。我旁听的一组讨论很热烈和生动,但由于小组人数太多,又没有组织者,因此讨论时显得有些吵闹。最后每个小组派个代表上台讲解本组的讨论结果。上台的三个人是小组中推选出来的德语口语最好的了,其中的两个人尽管发音和语调不很准确,但基本上能表达出自己的意思;第三位的口语就显得有些差强人意了,基本上是用中国话的语调和句子结构来说德语。第四组的发言人是一个会说点中文的德国小伙子,有人管他叫马可,后来我知道他是学汉学的,毕业后没有工作,就在这个项目中充当翻译、德语老师和类似“班主任”的角色,同时他自己也顺便参加项目学习,因为他也需要这样一张“国际承认”的工商管理文凭。

课间休息时我随便与一些同学聊了聊,了解到他们当中大部分人听课时还有语言上的困难,到现在才稍微能听懂些,刚开始来时上课则根本听不懂。“要是头半年能用英语过渡一下就好了”,一个东北口音的小伙子说。我向学员们打听班上德语比较好的人,他们就向我推荐那两位上课代表小组发言的学员。这两位介绍说,他们都在进入这个项目前有一定的德语基础,因此才能达到今天这个水平,而班上好多人参加这个项目以前没有一点德语基础,因此直到现在仍有听力和表达上的困难。作为第一批学员,他们是98年10月到德国的,现在是2000年2月,也就是说这个为期两年的项目已经进行了近三分之二,部分学员才达到了能用德语进行教学交流的水平。  

即兴地与几位学员进行了交谈,我问他们对这个项目是否满意,是否值得向他人推荐。他们当中没有一位明确地说这个项目很好很值得推荐,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就看你怎么看了” 。在我没有说明我的记者身份前,我已感到他们在与我交谈时有明显的顾虑,不愿意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的意见。下课后到楼下大厅,我说明了我的身份和来意,有些学员就更是三缄其口了。他们每个人都是交了巨额学费,有相当一部分人为此项目辞掉了国内的工作,付出了很大代价,他们为什么不愿意向记者公开谈对这一项目的看法呢?难道他们真是如余雯所说被斯坦拜斯学院和赫克及宋氏公司控制住了?我感到很奇怪。

 

三、“走中国特色的马路”的汉学家

     当天,我与该项目的第一期的学员董进和第二期的学员余雯进行了长谈。围绕来信所描述的情况,我向她一一作了细节上的提问。而董进则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第一期项目的情况。

董进,男,湖北宜昌人,89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毕业,出国前在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第一批斯坦拜斯学院和赫克及宋氏公司(这个宋氏就是在斯图加特以至早些年来德留学的中国人中小有名气的女博士宋舒琴,本文将在后面另有介绍。)组织的EMBA项目中的一员。

董进也是在国内看到广告后才知道这个项目的。

   第一期的学费是31000马克,大部分学员在北京将学费的一半15500马克现金交给了赫克及宋氏公司。据董进讲,他们交钱后,只拿到一张很不正规的发票,这种空白发票在德国的纸品店中谁都可以买。

按照合同规定,第一期学员到德国后每人会有一个实习位置,实习公司每月支付实习生1900马克,这笔工资主要用来支付学费,实习生自己承担吃住等生活费用。

第一期本来应该在98年10月份开学,但是由于签证和劳动许可没有及时办下来,到德国时间推迟两个月,德方就宣布提前在北京开学,学员利用这两个月的时间在北京培训德语并为未来的实习公司做市场调查,这时,每个人都被告知有实习公司。董进说,派来的德语教师就是那个汉学系毕业的马可,他根本没有德语教学经验,学员很不满意,于是斯坦拜斯就想出了一个很有创造性的解决办法:让班上两位以前学过德语的同学代课,上课变成了自修。这本来是由于校方的责任而被迫开的两个月的蹩脚德语临时培训,后来被校方解释成了他们为学员慷慨开的免费小灶。由于这两个月被算作为整个项目的一部分,因此学员们要求得到实习工资,虽然大部分学员都拿到了这两个月的工资,但也有几个人至今没拿到这笔钱。

    第一期学员一下飞机后就有七、八个人被告知没有实习公司,其中包括本文后面还要详细介绍的江玲玲同学。实习工资是学员们在经济上支撑这一收费昂贵的项目的基础,没有实习工资,学员一方面要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另一方面也无从实现项目所许诺的在实习中学习和应用工商管理知识,作为德国公司的中方经理这一美好的职业发展前途更是成了泡影。第一期中有十几个人被分到科隆上课和实习,大部分学员则在斯图加特及其周围小城上课和实习。他们当中,有几个人等了一年多,实习公司仍未能得到解决。

董进说,他本人被分到一家电视广告图像编辑公司,他只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四个月,该公司就破产了,他没有领到他应得的那份工资。在董进的反复敦促下,公司才给他开了一张3000马克支票。董进拿着这张支票到银行兑换,银行却说该公司的银行账号里面早已经没钱了。后来董进找到当地劳动局,才从劳动局领到了相当于两个月的工资。过了两个月,董进又被介绍到另一家公司,工作的内容是将公司在德国滞销的儿童游戏软件翻译成汉语,他原来的实习公司的老板也跑到这家公司的销售部门来工作。谁知工作了五个月,公司却不给董进发任何工资。后来公司以董进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他从公司开除,该公司拖欠他的13000马克至今没有着落。董进告到劳动法庭,法庭判决实习公司必须支付这笔工资,但公司的账户已被银行冻结,直到现在也没有支付这笔工资。

实习公司破产的情况还发生在刘嘉茵、萧达遇以及科隆的其他几个学员身上。

    董进还向笔者讲述了斯坦拜斯教学质量的问题。学员是到德国后才知道每个月只上两天半的课,课程安排也是到了德国后才看到的。即使是这样少的上课时间,课时也还是被压缩,而且上课的时间也是一变再变。 有一次到了上课时间,学员们从实习所在地赶来等在教室里,老师却突然来电话说生病不来了,于是上课内容就改成自由讨论、参观免费的博物馆,甚至由马可带着上小店买彩票,并说这是认识德国文化。还有一次,上课题目是讲报告技巧Presentation-skill,讲师是一个来自乌尔姆大学的教授。董进说,本来半天就能讲完的内容,教授把它拖拉成两天半的课。实在没有什么可讲的了,教授就叫大家轮番上来演练演讲的正确呼吸,不管男女,他一律按人家肚子让人收腹。教授说有的同学太紧张,需要放松,于是就带着那些犯紧张的学员到楼下大厅散步,结果教室里就象放了羊,乱作一团。

刚开学时,学员们得到过三本散装订的书,学员们不知道有什么用途,因为只使用过一次。以后的课就几乎没有正规的教材和参考书了,学员不知道下次课具体会讲什么内容,因此无法预习,而预习对于德语不好的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参考书目和教室,当然也就无从复习和自修。科隆的学员99年3月给校方提出过一份集体签名的书面报告,里面除了要求校方为那里的三、四名学员解决一直悬挂未决的实习公司问题外,还批评课程安排没有计划,课程间没有什么联系,再加上严重的语言障碍,上课根本学不到什么东西。

董进证实,神学系毕业的斯坦拜斯的EMBA项目主任安妮特·谭休女士曾经两次上台主讲“市场营销策略”。后来江玲玲同学也证实,谭休女士多次为学生批改专业科目的作业。

由于绝大部分学员的德语基础几乎为零,从98年10月项目开始到99年8月,课堂教学基本上是由马可当翻译。这实际上是缩短了有效的教学时间,而上课对马可本人来说也是个学习过程,因此那些工商管理专业术语让他常常捉襟见肘,翻译起来差强人意,以至于把“走中国特色的道路”翻成“走中国特色的马路”。

  

四、德国的现管怕县官

       余雯和董进为我提供和复印了很多有关这一项目的材料。其中有一篇是99年8月16日发表在斯坦拜斯学院所在地“绅士峰”的地方小报上的德文文章,它报道了第一期女学员刘嘉茵的不愉快经历。

报道说,24岁的刘嘉茵来自湖南,参加这个EMBA项目十个月以来,经历了很多令人失望和不愉快的事情。到达德国后,刘嘉茵被安排到绅士峰的一家窗帘厂实习,但没过多久,该厂就宣布破产。为什么刘嘉茵于98年10月会被分配到该厂,实在是一个谜,因为斯坦拜斯学院的负责人茨克法博士早在98年年中就已经知道该厂陷入财政危机, 他亲口承认,当时他还是第一位为该厂提出清理整顿方案的人。茨克法博士对此解释说,该厂希望能很快从中国得到订货以解燃眉之急,但这一想法最终泡了汤。

刘嘉茵在该厂既没有工作,又拿不到工资,厂领导对她的情况根本不过问不关心。她的境遇茨克法博士是清楚的,但斯坦拜斯一直袖手旁观。99年2月19日,刘嘉茵给斯坦拜斯写了一封信,请求斯坦拜斯帮助她寻找一家新的实习公司。信是用英语写的,因为她当时的德语还很差。信发出去后便石沉大海,她接连又发过去三封信,斯坦拜斯仍是没有任何答复。不得已,刘嘉茵找到了厂职工委员会主任罗伯特先生求助。罗伯特先生多次给斯坦拜斯打电话,接电话的女秘书每次都答应回电话,然后便杳无音信。

3月11日,罗伯特先生给县长百勃先生写了封求援信。大概是德国的现管怕县官,五天后,他就收到了茨克法博士的回信。茨克法博士表示愿意就刘嘉茵的事与窗帘厂领导交涉,如果结果不令人满意,他会协助刘嘉茵寻找新的实习公司。

两个月过去了,刘嘉茵的情况没有得到任何改善。5月1日,刘嘉茵被工厂强行放假,6月底,刘嘉茵被工厂正式解聘。她的住房合同也被取消,因为她拿不到工资,因此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房租。在她还有两天就要居无定所时,斯坦拜斯给她在斯图加特找了个房间,罗特先生对记者说,那座房子象是个养老院。

茨克法博士辩解说,他们早已为刘嘉茵找到了房间,并且也通知了刘嘉茵。罗伯特先生则告诉记者,就在刘嘉茵搬家的两天前,斯坦拜斯与赫克及宋氏公司就谁支付房租的问题争持不下。后来他们听说这件事已经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他们才达成了如下协议:斯坦拜斯为刘嘉茵支付房租,在刘嘉茵没有找到新的实习公司前,暂不收取刘嘉茵的第二期15500马克的学费;窗帘厂拖欠刘嘉茵的工资,将委托一个律师去追讨。

这篇报道发表后,刘嘉茵的情况引起了当地一家德国公司的同情,他们主动为刘嘉茵提供了一个实习位置,刘嘉茵的境遇至此才得到根本改善。斯坦拜斯则为此报道大为光火,茨克法博士带着谭休女士到报社与写报道的记者大吵了一番。

 

五、只要你不说我们的坏话,我们就免费放你走

      江玲玲今年才23岁,是这个项目中年龄最小的学员,也是遇到问题最多的一个学员。这个家在云南昆明市的女孩在20岁时就以全系最优的成绩从大学毕业,放弃了被保送读研究生的机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她不想把自己再关在校园里。她渴望早日走入社会,不是为了快点去赚钱,而是想干一番事业。因此,虽然学的是工民建,她却选择了污水处理工程作为为来的职业方向,立志投身中国的环保事业。

江玲玲是通过亲友介绍后报名参加这个项目的。年轻的她在工作了一年后,觉得自己应该开阔眼界,到国外去学习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和项目管理知识。按照赫克及宋氏公司在当地代理人的宣传,她认为这个EMBA项目非常理想,就报名参加了这一项目。录取时斯坦拜斯的负责人茨克法博士在成都对她进行了面试,面试时有德文翻译在场,茨克法博士先是用德语向她介绍了这个项目,最后用英语问了她几个简单问题,她用英语作了回答。

录取时,江玲玲希望斯坦拜斯为她安排到与污水处理有关的德国公司实习,对方一口答应。98年10月份在北京开课时,谭休女士当面告诉她,她的实习公司将是在斯图加特的一个卫星城里的三家公司里的一家,但具体哪一家她不得而知。

98年12月初,江玲玲与其他六、七位学员一下飞机便被告知没有实习公司。江玲玲被安排与一批高中生住在一起,他们也是由赫克及宋氏公司中介到德国念书的。年底,江玲玲在斯坦拜斯EMBA项目主管谭休女士和翻译马可的陪同下到慕尼黑的多施工业咨询公司面试。这是一家著名的咨询公司,有污水处理方面的项目,接待江玲玲一行的人态度很好,但只与江玲玲进行了简单的交谈,大部分时间是谭休女士在向对方介绍她的EMBA项目。面试结束后江玲玲没有得到对方的明确表态,回到斯图加特等了近一个月,她得到的答复是未被多施公司聘用。

斯坦拜斯和赫克及宋氏公司把江玲玲未被聘用的原因归罪于她的德语不好和年龄太小,宋舒琴女解释说,多施公司的污水处理工程都是几千万的大项目,人家不会让一个年轻的、没有工作经验的女孩子参与。

江玲玲说,德语不好的不是她一人,事实上班里大多数同学的德语水平与她相仿,而且,班里还一部分同学同样是没有太多的工作经验,这是斯坦拜斯与赫克及宋氏公司在招生时很清楚的,虽然合同上写有学员应有一定德语水平的字样,但在录取时,并没有把这两条作为取舍标准。

这样拖了两、三个月,江玲玲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斯坦拜斯学院和宋舒琴女士就劝说江玲玲和其他几个同样没有实习公司的学员退出这个项目,让她回国补习德语以便参加他们组织的第二期EMBA班。江玲玲她们没有听从这一建议,因为她不愿意白白浪费一年的时间。

    又是经过几个月的扯皮。99年7月的某天,斯坦拜斯突然通知江玲玲第二天到赫克及宋氏公司去考德语。通知书上有这么一条,即如果考试不合格,不但没有补考机会,而且斯坦拜斯还可以以此为理由开除学生。江玲玲觉得考试来得突然而蹊跷,就以第二天有重要约会为理由拒绝了这一次考试。过了几天,她与在实习公司上同样出了问题的董进一同到谭休女士处补做工商管理方面的报告(又是谭休女士打分!), 谭休突然要求他们当场留下来考德语。他们二人断然拒绝了这一不合理的要求,谭休女士顿时大发雷霆,董进对谭休女士说,你是老师,说话应该有涵养。谭休女士回答说,我不是你们的老师,我是你们的老板!我的话就是法律!谭休见此计未成,就在数日后要求全班同学进行一次德语考试,考试没有公开分数,也不许复查试卷,考试前谭休说,如果考试不及格,以后谁在实习公司上出了问题,斯坦拜斯概不负责。

就这样,江玲玲的实习公司问题拖了一年多也没得到解决,这期间斯坦拜斯经常要求她参加德语考试。江玲玲由于心情不好,精神压力太大,渐渐感到记忆力减退,很难集中精力,经医生检查,她得了植物性神经紊乱。

江玲玲对斯坦拜斯的态度及做法彻底感到失望,在同学和朋友的建议下,去年8月份时,江玲玲找了一位律师寻求法律解决的途径。

99年11月上旬,她得到斯坦拜斯的一封信,建议她去申请斯图加特大学水资源工程与管理专业。这封信只字未提他们的违约责任,也没有提出要还退已经上交的15500学费,而是说要给她发一个什么“工商管理专家”证书,并且把江玲玲退出项目作为一种特殊恩惠,说是只要她退学,放弃对斯坦拜斯的任何索赔,他们就免除江玲玲第二笔学费15500马克,因为合同上规定,项目一旦开始,学员就应交全部学费,中途退学不退还学费。江玲玲说,合同的这一项规定是否合法还有很大疑问,她因斯坦拜斯方面违约无法进行项目的第二部分,免除第二阶段的学费当然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再说,申请斯图加特大学是她自己有能力做到的事情,并不需要斯坦拜斯的帮助,也不能算是斯坦拜斯的服务。这封信还写到,一旦江玲玲退出这个项目,就不允许向第三方说斯坦拜斯和赫克及宋氏公司的的坏话,否则他们不但要她交纳第二笔学费,还保留进一步的要求赔偿名誉损失的权利。总之,斯坦拜斯不但不退还学费,还想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地将江玲玲踢出这个项目,并威胁利诱她对他们的可耻做法三缄其口。

 

六、教皇都能做生意,神学家为什么不能讲MBA课?

     为了能准确地评估这一EMBA项目,笔者不但做了大量的调查和信息检索,还直接与多瑙大学、斯坦拜斯学院和赫克及宋氏公司取得了联系。为了尽可能客观公正地报道,我还通过电话随机采访了几位该项目的学员,听取了他们对项目的评价,以便能得到关于这个项目的更完整的印象。

我首先要弄清楚的是,什么是EMBA?“享有盛誉的多瑙大学(奥地利)”是什么样的大学?什么是“国际承认的工商管理硕士头衔”?

斯坦拜斯及赫克及宋氏公司在刚刚结束的第三期招生活动中,打出了“中欧工商管理学院”的招牌,明眼人一看即知,这是在往“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这块耀眼的牌子上靠。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是由中国政府和欧洲联盟合作创办,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欧洲联盟共同投资,上海交通大学和欧洲管理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的国内最著名和最权威的MBA以及EMBA办学者。EMBA的全称是"Executive MBA", 中文是"在职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按照该学院的定义, EMBA课程是以全日制MBA课程为基础,在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时间安排上加以调整,面向高层管理人员的工商管理硕士课程。EMBA课程为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不脱离本职工作也能完成工商管理硕士课程,并取得MBA学位的机会。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的录取条件是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五年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对参加英文班学习的学员要求具有较高英语水平,听课无障碍,能用英文提问、完成作业、撰写研修报告和学术论文。年龄一般在30至45 周岁之间。中欧的EMBA课程设有23门课,每门课的课时为32小时,共736个学时,23个月完成整个课程。学员必须参加每门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核。

根据多瑙大学的印刷宣传品和其网站上的自我介绍, 多瑙大学位于奥地利多瑙河畔的科热姆,成立于1996年,是一所以在职培训为主的进修大学。与德国斯坦拜斯联合举办的科热姆EMBA班从1991年开始招生,1996年后并入多瑙大学。科热姆EMBA班共招收了十期学生,每期有15到25名左右学生。我注意到,在多瑙大学的关于它的EMBA班的统计和介绍材料中,没有提到专为中国人开的这两期EMBA班。在它的显然是为德语国家的学生准备的招生材料上,多瑙大学的EMBA“学员主要来自中小企业的领导阶层,20左右人一个班。一部分课用英语。” 其课程由30个模块组成,每一个模块从星期四到星期六,其中21个模块在德国,9个模块在多瑙大学。

多瑙大学和斯坦拜斯反复强调的“国际承认” ,指的是他们的课程得到了一个在波恩的“国际工商管理课程评估基金会(FIBAA-Foundation for Inernationa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Accreditation)”的认可。该组织由德国工商代表大会管理培训质量保证基金会,德国高校校长联系会议以及部分企业联合发起的。FIBAA认为多瑙大学的EMBA项目达到了他们制定的办学标准,其中有几项指标是:学员至少三年的作为企业领导的工作经验,整个班人数不超过30人,授课时间为 10个为期两周的集中教学组块,共690个整上课小时(平均每周34.5小时)。

现在让我们看看多瑙大学和斯坦拜斯专为中国人开设的EMBA班的情况:除了大学毕业这一条,几乎没有任何其它录取标准,既不要求工作经验,也不限制年龄,对学生的德语几乎等于没有要求,而德语是授课语言。该项目四、五十人一个大班,每月上两天半的课,每个授课日有8小时,那么两年下来满打满算也就是480小时。因为该项目第一批学员有到多瑙大学的四周共20天集中授课(第二批开始只有两周共十天),那么总的课时最多也不会超过560时小时。而我们知道,这一项目的前期授课是由一个不合格的翻译来辅助完成的,还有老师缺课以及若干老师糊弄学生的情况的发生,再加上学生至少半年在国内做市场调查的时间,实际授课时间必将还要大打折扣。相当一部分学员既没有用德语上课的语言能力,又没有实际管理工作经验,他们得到的能是欧洲“最好的工商管理教育”吗?

    笔者并不认为多瑙大学是个“野鸡大学” ,它的EMBA也确实是得到了“国际承认”,也许麾下还真的有德国最好的管理学讲师。遗憾的是,“春风不渡玉门关” ,由斯坦拜斯具体承办管理的这个专门培养“中国的未来的总经理”的EMBA项目却是后娘养的,仅从录取标准和教学质量上,人们就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个项目的严肃性,难怪多瑙大学没有把这两个班列入正册。

《斯图加特报》曾在99年1月30日对这一EMBA项目进行了报道。那个谭休女士在报上说,他们办学的目的是为德国小企业到中国提供合适的伙伴。学员的年龄是从25到35岁,他们将为实习公司制定出开发中国市场的完整方案,例如开代理公司或者建厂。事实上,有几位学员都是刚出大学校门不久,有一些人在国内是政府部门的干部,根本不是报纸上所说的“年轻的经理”。就笔者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学员在实习公司做的是简单办公室杂务,象余雯的实习公司,到开发中国市场纯属无稽之谈。

让我们看看该项目的中文广告宣传品上是怎样说的。广告的标题是“最好的教育为中国未来的总经理们”,里面说得更神,“...学生工作的中小德国企业,都希望在中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企业提供的优势在于,所有的管理范围都能够与实习结合起来。在实习范围内,学生应拟就一项商业计划,以便未来作为经理为其德国企业在中国成功的运作。在计划中应阐明如下观点(例如):如何成功的支持中国经济?如何在中国企业中应用德国高科技?如何把企业合作总的科技和生产带到中国?此项目为学生和企业提供可能,互相更好了解,学生制定的企业计划,将于两年后在中国实施。学生将作为该企业在中国分公司的总经理,为该企业在中国工作。为参加者提供了国家级的担保。” 我可以想象,斯坦拜斯也正是以同样的口吻向实习公司宣传的。

第三期的招生宣传材料上赫然打出了“中欧工商管理学院”的大旗。上面还有中方合作伙伴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在北京,哈尔滨,沈阳,武汉,成都,广州等字样。上面还说,“多瑙大学是欧洲提供工商管理硕士教育规模最大的高等院校之一,并得到欧洲管理发展基金会和国际商业行政信用基金会(FIBAA的严重错译)的推荐。” 意味深长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在其英文翻译中被等同于国家体改委,而这段英文的中译也就巧妙地移花接木顺水推舟,广告开头部分还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结尾就变成了是国家体改委!其实,他们的北京合伙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咨询策划中心。)

    笔者于3月8日通过email与多瑙大学取得了联系,在信中我转达了余雯和董进等学员对斯坦拜斯及赫克及宋氏公司的指责。多瑙大学的夫讷女士回信说,他们是第一次听到这种指责。多瑙大学的新闻发言人根什先生亲自打来电话,向我介绍多瑙大学的正规和信誉,并在最后暗示,如果我的报道有失实之处,将会有费用昂贵的官司随之而来。我回答说,我自会尽一个新闻工作者的义务来调查和报道,能约束我的,只有我的良心和《新闻法》。

3月10日,我收到斯坦拜斯学院丘维克女士的email,称收到了多瑙大学转来的我的信,得知我即将发表报道批评斯坦拜斯,因此希望我把对他们的批评告诉他们并要求我事先与他们联系一下。我立即与丘维克女士通话谈了我的计划,并表示非常愿意与斯坦拜斯面谈。丘维克说她已受正在中国招生的茨克法博士的委托给我写了书面的意见,并转达了茨克法博士在3月15日亲自与我面谈的愿望。3月13日,当我再次打电话以确定会谈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时,对方说茨克法先生回德国的时间因故推迟,面谈改成电话会谈,并说3月15日上午10点会给我来电话。之后我再也没听到斯坦拜斯的消息。

3月15日与我面谈的是赫克及宋氏公司。赫克先生和宋舒琴女士在美因茨大学里的一个咖啡厅里与我进行了会谈。宋女士是工学博士,1985年拿洪堡奖学金来德留学。她在1992年任斯图加特中国学生会主席,当时,斯图加特是中国留学生最集中的地方,因此,她曾在留学生中小有名气。

赫克先生和宋舒琴女士首先说,他们得知我要报道这一项目,非常重视。他们几年来为促进德中教育交流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他们不希望因为一篇报道而导致他们的成果付诸东流。我解释说,我并不是要有意搞垮谁,而是想把一件我认为有社会意义的事情尽可能公正客观地让公众知道,这也正是今天谈话的目的。

谈话中,我提问说,由斯坦拜斯和赫克及宋氏公司在中国招生的EMBA项目首先是一种商业行为,其业务范围属于留学中介服务,而经过我的了解,国家教育部批准的68家留学中介公司中,没有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及其在上述地区的代理,也没有他们的中方合作伙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咨询策划中心。那么他们在国内招生是否是合法的?赫克回答说,他们是德国公司,不受中国方面的这一约束,而宋舒琴说,她的国内代理正在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我给他们出示了一张收款白条:信纸的抬头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咨询策划中心” ,上面写到:收到余雯交来EMBA管理费五千元整(DM5000),凭此条换正式发票。咨询中心 99.5.17 。此白条上面既无公章,也无收款人签名。

宋舒琴说,余雯可以凭此条到德国后换取正式发票,但她自己没来换。赫克先生说,他的公司是非常正规的公司,一向遵纪守法,不会做税务上不明不白的事情。

    我又给他们出示了一份叫做“中国在职人员赴德进修EMBA协议书”的文件,甲方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咨询策划中心,乙方为余雯。协议上写到:“甲方... 受德国Koch,Song 国际公司委托...,1.甲方有责任...真实地进行宣传;2....提供一系列中介服务...;4.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三千德国马克或相当于三千德国马克的人民币,其中包括外方KOCH,SONG国际公司中介费,并同时代德国STEINBEIS学院收取五千德国马克的管理费。乙方拿到签证后,须向甲方交付机票、签证及德方接待费用四千五百元人民币。...”

    这协议书说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咨询策划中心和斯坦拜斯以及Koch,Song 国际公司在从事一项旨在盈利的留学中介业务,而且直接收取了外汇。这个咨询策划中心是否有权直接收取外汇,让人很值得怀疑。

宋舒琴女士说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份文件,也从来没有委托该咨询策划中心收取中介费。我愿意相信宋女士的话是真的,但是,如果她连她的中方“国家级”合作伙伴与学员签署了什么合同都不清楚,这能算是严肃办学吗?

    我请赫克先生澄清是否有神学家谭休女士讲MBA课这么一回事,赫克先生不以为然地说:“这有什么不可以的,谁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商人?是教皇!”我顿时无言以对。

我最后请宋舒琴就余雯、董进和江玲玲三人的情况谈谈她自己的说法。宋舒琴说,余雯没有在国内好好做市场调查,而是利用那段时间在北京打工,帮原单位带旅游团和当家教,回到德国后只交了份手写的一页半报告交差;在国内时,她还故意关掉手机,以至学校没法通知她参加斯坦拜斯在北京安排的9月23日的讨论会以及10月22日的德语小测验。

讲到董进,宋舒琴说,董进被实习公司开除的责任在他自己。她给我出示了几封实习公司写给斯坦拜斯的信,信中指责董进在实习中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下班以后以及周末到办公室使用公司的计算机和电话,私自在公司电脑上安装个人游戏和安装声卡导致系统死机;上班经常迟到早退,住所不讲卫生,作风散漫。信中还提到,同董进一起在该公司实习的另一名中国实习生就没有发生这么多问题。宋舒琴还说,实习公司拖欠董进工资的事她实很晚才知道的,她说她很愿意帮助董进讨回工资,但很遗憾董进没有委托她去做。宋还说,她曾表示愿意先代付工资,然后替他打官司,但董进没有接受她的这一片好心。“他们总是最后才找我们” ,宋博士抱怨说。

针对江玲玲的情况,宋舒琴说,录取时,他们就考虑到江玲玲的年龄太小而希望她参加第二期项目,但江玲玲自己和父母非要参加第一期不可。宋说,到了德国后,江玲玲自己不努力学习德语,再加上她年龄太小没有工作经验,所以才一直找不到实习公司。宋很委屈地索,她对中国学员一向是很关心的,对江玲玲也已经仁至义尽,一直替她代付房租和医疗保险,而江玲玲对此却不领情。她给我看了一封她于99年11月18日给江玲玲父母的回信。信中说,关于江玲玲在EMBA项目中的问题已经有快一年的历史了,关于处理结果他们是经过了长期慎重的讨论的。宋在信中告诉江玲玲父母,江玲玲选择的污水处理项目太大,她年龄太小,因此没法找到这样的公司。宋说,江玲玲的德语不好也是一个原因,为此他们曾为她提供了免费德语班,但江玲玲没有去上,并且多次拒绝德语考试。宋提到帮江玲玲交了房租和保险共4810马克,并说是出于帮助,而“不是责任和义务” 。宋在信中抱怨江玲玲站在他们们的对立面,请了律师,而“律师在了解了情况后不予受理”。宋在信中还说,江玲玲 “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无法继续进行这一项目了。虽然这一年中(她)犯了很多错误,为了保护她的名声顾全她的面子,我们提出了这一解决方案,而不是简单地让她退出这个项目。”

最后,宋博士希望我不要对此事加以报道,理由是报道会对这个好不容易才成长起来的项目产生不良影响,往大了说,还会破坏发展势头正好的德中友好关系,而茨克法博士和他们为了促进德中友好合作呕心沥血,付出了很多努力。赫克先生也循循善诱地指出,再客观的报道,也可能会起到误导作用,因为读者有喜欢丑闻的心理,他们只会看到报道中负面的东西。我回答说,我只是想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大家,我愿意相信读者的判断力。

 

七、三位当事人对宋舒琴的反驳

       在采访时,余雯曾向我说过,她之所以缺席9月份的讨论会和10月份的德语测验,是因为她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她说,校方明明有她在北京的住址,有她父母的电话和地址,但从没有发过一封书面通知。她说,未参加德语课和讨论会以及德语测验的不止她一人,有人根本就没回国,有的人回国后一直未去北京。她的缺席恰恰说明这个项目管理混乱,极不正规,最后受害的总是学生。

为了搞清楚余雯是否是象宋博士所说的只交了一页半的手写稿市场调查,我电话直接打到了她的前实习公司STS广告社。广告社的人事部负责人贝格女士证实确有此事。我问她公司是否给了余雯以修改实习报告的机会,因为市场调查的题目是“一个德国的工业公司如何通过广告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而如此宽泛的题目,别说是一个实习生,就是一个教授恐怕也会交白卷。贝格女士回答说,公司没有给余雯改写的机会,理由是余雯在国内调研期间从来没有主动跟公司联系,因此公司无法对她的市场调查报告提供帮助和指导。

我问道:你们公司既然不准备进入中国市场,为什么还接受余雯作实习生?

贝格女士回答说,当时是谭休女士亲自来游说的,她说斯坦拜斯的实习生德语很好,很有实际工作经验,有能力帮助公司开发中国市场。公司虽然不想到中国开分社,但觉得有可能通过这个中国实习生为自己的广告客户进入中国市场做点什么。他们没想到分来的实习生既不能用德语正常交流,也在兴趣上与公司的业务有隔阂,这与谭休女士的宣传出入太大。

    贝格女士还告诉我,她听说有几家公司听信了斯坦拜斯的话,接受了他们的实习生,结果发现实习生的质量不如斯坦拜斯说的那样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她还证实,在开除余雯的前一天,茨克法博士亲自到该公司建议开除余雯,并答应再从第三批中派个实习生过来。贝格女士说,由于与斯坦拜斯的合作经验是负面的,因此公司拒绝了再接受斯坦拜斯的实习生。

我记得,在采访时,余雯说,由于公司不进入中国市场,她对调查报告感到心里没底,就写了两个实习报告,一份是按照实习公司的要求,一份是按照斯坦拜斯的要求,但斯坦拜斯从没向实习公司提起过第二份报告。另外,实习报告真的那么重要吗?江玲玲对我讲过,按照教学要求,没有实习公司的同学也要交一份德国公司到中国市场的实习报告,这可难坏了她这个刚出校门不久的女孩子,这时茨克法博士指点迷津说,你就假想有这么个德国公司不就成了吗?

我电话问董进是否象宋舒琴所说的那样因缺乏劳动纪律而被实习公司开除。董进并不否认自己在实习公司工作时有小节上的过失,他也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他的问题主要还是实习公司拖欠工资,这与违反劳动纪律是两回事。董进说,他之所以不委托宋舒琴来讨回工资,是因为斯坦拜斯提出讨回的工资将直接进入他们的账户作为他的第二笔学费。他当然不愿意这样做,因为他已经没有了实习公司,并且已经成为了他们的眼中钉,一旦工资进了他们的口袋,等待他的无疑将是被开除。

在回答宋舒琴对她的指责时,江玲玲对我说,赫克及宋氏公司的确一直为她支付了房租和保险。这是因为她一直没有实习公司,因此没有任何收入,这本身就是他们给她造成的经济损失,他们支付房租也在情理之中。江玲玲说,赫克及宋氏公司始终没有放弃过向她索要房租的权利,并多次以此相威胁。江玲玲还说,并不存在一个什么免费的德语学习班,到德国后,她与班上的另一位同学确实一同上过一个宋舒琴为她们安排的德语学习班,江玲玲只去了两次,觉得那个班的教学方式象个幼儿园,她就没有再去,另一位同学去了一个多月,后来却收到一份6700马克的账单。江玲玲说,她并不是象宋所说的那样没有努力去学德语,相反,她自己花钱上了另外一个语言班。她说,这一指责是不符合逻辑和常识的,因为她花费了巨额学费,放弃了其它的人生选择来到德国,当然不愿意浪费自己的青春,她怎么可能不愿意学好德语呢?至于说律师不愿意受理她的案子更是无稽之谈: 去年8月份她找了一位律师,由于用德语交流有困难,每次谈话都要请翻译,而翻译费又很高,她只好换了一位太太是中国人的律师,从而省去了翻译费用,这当然不是第一位律师不愿意受理她的案子。

    江玲玲说,并不是因为她选择的项目太大才找不到实习公司,事实上,斯坦拜斯安排实习公司是采用“拉郎配”的方式,根本不考虑实习生的专业要求和兴趣,怎么到了她这里就被专业对口的问题难住了呢?

江玲玲还说,录取时,参加第一批项目只是她的要求,斯坦拜斯完全可以拒绝。而且,说她在向斯坦拜斯保证进入项目以后学好德语之后才被录取的这种说法也很荒谬: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大学,只要你保证进入大学后好好学习,你就会被录取。

 

八、谭休女士为什么敢对 “上帝”称自己是老板

      最近,斯坦拜斯正在国内招收第三批学员,把这一项目的真相告诉同胞,是非常有必要的。笔者认为,这一项目的设想本身是非常好的,但在具体执行中,这一设想却打了很多折扣。德语语言能力和工作经验是保证项目的质量的两项基本要求,而办学者没有对这两个录取条件严格把关,这一项目的许多问题,都是与此有关。本来,这是一个尝试中的项目,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是难免的。但让人不可理解和接受的是,在出了问题以后,办学者不但没有以负责的态度处理问题和承担任何违约的责任,反而对学员威胁利诱,企图在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将学员踢出项目,这不但严重侵犯了学员利益,也有悖办学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实际上,办学者从一开始就对项目可能产生的问题做好了有利于自己的准备,在合同中把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降到最少,从不提因自己违约所承担的责任。合同保留了斯坦拜斯随时以德语或学习成绩不合格为借口将学员开除的权利,并且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学员几乎没有得到赔偿学费的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有的学员不敢向记者说出对斯坦拜斯的真实看法的原因。按理说,是学员的巨额学费养活了这些办学者,学员就是办学者的顾客,而市场经济条件下,顾客就是“上帝”。谭休女士为什么敢对 “上帝”称自己是老板,就是因为她操纵了合同,随时可以将“上帝”开除。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德国,笔者还从来没有看过这样不平等的合同。再看看办学者是如何进行虚假的和故意混淆视听的广告宣传,我们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该项目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仅仅是个别现象和失误。如此办学,怎能不让人联想起那臭名昭著的“克莱登大学”?

    赫克先生在解释项目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时总是说他们采取了种种妥协。我反问道,如果你们在许多质量方面都做了妥协,那么你们还如何保证这一项目的严肃性呢?譬如说,人们到跳蚤市场买二手货,就要做很多妥协。

在《斯图加特报》上的那篇报道上有多瑙大学一位项目负责人的一句话,说目前EMBA项目很多,但“这种项目的质量良莠不齐。”言外之意,无非是说自己的项目“良”而非“莠”。此话真是不幸言中,不过孰“良”孰“莠”,恐怕不是自己说了算。

目前,当事人余雯、董进和江玲玲都委托了律师,斯坦拜斯和赫克及宋氏公司也都请了律师并拉开了法庭上见的架势,对于法律解决的结果,我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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